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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媒观检】原州检察打击病房“借卡”犯罪 防止群众被骗涉诈
2026-09-16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张亮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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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图1.jpg

  《宁夏法治报》2026年9月16日01版报道固原原州检察工作


  “出租、出借银行卡绝不是小事,一旦涉入,就可能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9月15日,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麻小平提及该院办理的一起病房“借卡”案件时说。

  刘某是尿毒症患者,在医院治疗时,却把歪心思动到了病友身上。“我这里有个路子,把你的银行卡借我用一下,不用干活就能拿到好处费,咱们治病也能多一份收入。”2025年9月,刘某在病房里向病友李某开口。面对所谓“轻松赚钱”的诱惑,李某抱着侥幸心理,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由刘某用于接收、转移涉案赃款。2026年8月,二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经查,李某因患有尿毒症需要治疗费,经刘某介绍,了解到提供银行卡帮别人走流水可以获取好处费。李某到银行柜台办理并开通2张银行卡交给刘某使用,其名下的一个银行账户接收被害人周某被骗资金1万元,另一个银行账户接收被害人彭某被骗资金5000元。随后,刘某将其中1.32万元送至陕西西安交给上线犯罪人员,刘某获取违法所得400元,李某获取违法所得1400元。

  此外,刘某通过涉诈软件与诈骗人员取得联系,上线犯罪人员向刘某邮寄涉案银行卡5张并告知取款密码。刘某按照对方指使,先后3次到固原市区相应银行ATM取款机提取涉案资金共计3.28万元,后将涉案款项送至西安市莲湖区某社区地下停车场交给上线犯罪人员,获取违法所得1700元。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一些身患重病、经济负担较重的特殊群体,辨别能力相对较弱,容易受到“低付出、高回报”的诱惑,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为此,原州区检察院面向医疗机构、村(社区)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告诫群众切勿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同时,主动对接辖区医院、社区卫生院,建议加强对住院患者、困难群体的法治宣传引导,防止群众被骗涉诈。

  今年以来,原州区检察院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相关案件25件45人,制发检察建议2件,累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65万余元。


【作者】:张亮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